卷一
正統信仰精確闡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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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
第一章 — 論神性不可理解,以及我們不應探究和干涉那些未曾由聖先知、使徒和傳福音者傳給我們的事物。
從來沒有人看見神;唯獨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[1] 。因此,神性是不可言喻且不可理解的。因為除了子,沒有人知道父;除了父,沒有人知道子 [2] 。聖靈也如此知道神的事,正如人的靈知道他自己的事 [3] 。此外,在首要且蒙福的本性之後,沒有人,不僅是人,甚至超世的權能,我說,連基路伯和撒拉弗本身,也從未認識神,除非是神向他啟示了自己。
然而,神並沒有讓我們完全無知。因為神的存在知識是祂藉著本性植入所有人心中的。這受造之物,以及它的維護和治理,都宣揚了神性本質的威嚴 [4] 。此外,祂藉著律法和先知 [5] 在古時,以及後來藉著祂的獨生子,我們的主、神和救主耶穌基督,向我們啟示了關於祂自己的知識,這是我們所能理解的。因此,凡是藉著律法、先知、使徒和傳福音者傳給我們的一切,我們都接受、認識並尊崇 [6] ,不尋求這些以外的事物。因為神是良善的,是所有美善的源頭,祂既不嫉妒,也不受任何情感的影響 [7] 。因為嫉妒遠離神性,神性是無情的,且唯獨良善。因此,祂既然知道萬事,並為每個人預備有益的事,祂就啟示了對我們有益的知識;但我們無法 [8] 承受的,祂就保守為秘密。讓我們滿足於這些事,並持守它們,不挪移永恆的界限,也不越過神聖的傳統 [9] 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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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約翰福音一章18節(修訂版)。
[2] 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。
[3] 哥林多前書二章11節。
[4] 智慧書十三章5節。
[5] 拿先斯的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4。
[6] 丟尼修,《論神聖名號》,第一章。
[7] 拿先斯的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34。
[8] 讀作 ὃπερ δε οὐκ ἐδυνάμεθα,而非 ὃπερ δὲ οὖν ἐδυνάμεθα。Cod. Reg. 3379 作 καὶ ὃ οὐ δυνάμεθα。
[9] 箴言二十二章28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