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馬士革的約翰(John of Damascene)文選

Works of John of Damasce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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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論及神彷彿有身體的說法




第十一章


第十一章—論及神彷彿有身體的說法


既然我們在聖經中發現許多象徵性地用於神身上的詞彙,這些詞彙更適用於有身體的事物,我們就應該認識到,我們這些被這厚重肉身所包裹的人,要理解或談論神性那神聖、崇高、非物質的能量,是絕對不可能的,除非藉由我們自身生命所衍生的意象、類型和符號[1]。因此,所有關於神、暗示身體的陳述,都是象徵性的,但具有更高的意義:因為神性是單純且無形的。因此,藉由神的眼睛、眼瞼和視力,我們應當理解祂監察萬物的能力和祂的知識,沒有什麼能逃脫:因為對我們而言,這種感官使我們的知識更完整、更確定。藉由神的耳朵和聽力,是指祂樂於被和解並接受我們的祈求:因為正是這種感官也使我們對懇求者友善,更恩慈地傾聽他們。神的口和言語是祂表明祂旨意的工具;因為我們是藉由口和言語來闡明心中的思想:神的食物和飲料是我們對祂旨意的順從,因為我們也藉由味覺來滿足我們自然食慾的需要。神的嗅覺是祂對我們思想和對祂善意的欣賞,因為我們是藉由這種感官來欣賞甜美的芬芳。神的容貌是祂藉由祂的作為來展示和顯明祂自己,因為我們的顯明是藉由容貌。神的手是指祂能量的有效性,因為我們是用自己的手來完成我們最有用和最有價值的工作。祂的右手是祂在繁榮中的幫助,因為我們也用右手來製作任何美麗形狀或極有價值的東西,或需要很大力量的地方。祂的觸摸是祂精確辨別和要求的能力,即使是最微小和最隱密的細節,因為我們所觸摸的人無法向我們隱藏他們內在的任何東西。祂的腳和行走是祂的降臨和同在,無論是為了幫助有需要的人,還是為了報復敵人,或是為了執行任何其他行動,因為我們是藉由使用我們的腳來到達任何地方。祂的誓言是祂旨意的不變性,因為我們是藉由誓言來確認我們彼此的約定。祂的憤怒和烈怒是祂對一切邪惡的憎恨和厭惡,因為我們也憎恨與我們心意相悖的事物並為此憤怒[2]。祂的遺忘、睡眠和沉睡是祂延遲報復敵人,以及推遲對祂自己人的慣常幫助。簡而言之,所有關於神、暗示身體的陳述都帶有某種隱藏的意義,並藉由我們熟悉的事物來教導我們超越我們的事物,除了任何關於道成肉身的神-道(God-Word)的身體居留的陳述。因為祂為了我們的救贖,取了完整的人性[3],即有思想的靈、身體,以及人性的所有屬性,甚至包括自然的、無可指摘的情感。


腳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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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
[1] 丟尼修,《論神聖名號》,第一章;《論天階》,第十五章。


[2] 貴格利·拿先斯,《講道集》第三十七篇。


[3] 原文,πάντα τὸν ἄνθρωπον(panta ton anthrōpon,完整的人);異讀,ἅπαντα(hapanta,所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