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馬士革的約翰(John of Damascene)文選

Works of John of Damasce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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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論祂的懼怕。




第二十三章


第二十三章 — 論祂的懼怕。


「懼怕」一詞有雙重含義。其一為自然之懼怕,即靈魂不願與身體分離,因造物主起初在其中植入的自然同情與密切關係,使其懼怕並抗拒死亡,祈求脫離死亡。此可定義為:自然之懼怕乃是我們因退縮而執著於存在的力量[1]。因為萬物皆由造物主從無有中帶入存在,故其本性皆渴望存在而非非存在。此外,傾向於支持存在之事物,乃是其自然屬性。因此,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,亦有此渴望,一方面在支持存在之事物上,顯明其本性之傾向,如渴望飲食與睡眠,並以自然方式體驗這些事;另一方面,在帶來敗壞之事物上,顯明其自然之厭惡,在受難時刻自願在死亡面前退縮。因為儘管所發生之事乃依循自然法則,但卻不像我們一樣是出於必然。因為祂甘願並自發地接受了那自然之事。因此,懼怕本身、恐懼與痛苦皆屬於自然且無罪的激情,不受罪的轄制。


再者,有一種懼怕是源於推理的背叛、信心的缺乏以及對死亡時刻的無知,如同我們在夜間因偶然的聲響而感到懼怕。此為非自然之懼怕,可定義為:非自然之懼怕乃是出乎意料的退縮。我們的主並未承擔此種懼怕。因此,祂除了在受難時刻,從未感到懼怕,儘管祂常依循其道成肉身之安排而經歷退縮之感。因為祂並非不知所定的時間。


然而,聖亞他那修在其駁亞波利拿留的論述中說,祂確實感到懼怕。「因此主說:我現在心裡憂愁[2]。這『現在』確實意味著『祂所願之時』,但卻指向實際存在之事。因為祂並非將不存在之事說成存在,彷彿所說之事僅是表面發生。因為萬事皆自然且實際地發生。」他又在其他一些事情之後說:「祂的神性絕不容許脫離受苦的身體而受苦,亦不容許脫離受苦且憂愁的靈魂而顯出憂愁與痛苦,亦不容許脫離受苦且獻上禱告的心智而受苦並獻上禱告。因為,儘管這些事件並非由於本性的任何顛覆,但它們的發生是為了顯明祂真實的存在[3]。」「這些事件並非由於祂本性的任何顛覆」這句話,證明祂並非非自願地忍受這些事。


腳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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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
[1] 馬克西姆斯,《與皮爾胡斯對話錄》(Max., Dial. cum Pyrrh.)。


[2] 約翰福音十二27。


[3] 聖亞他那修,《論基督的救贖降臨,駁亞波利拿留》(S. Athanas., De salutari adventu Christi, contra Apollinarem)末尾。